一、辦理條件
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終止備案產品生產的,應當及時向原備案部門辦理取消手續。
二、所需材料
一般情況:
注意事項1 . 《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取消表》 (原件正本(收取)1份,電子件1份)
注意事項2 . 取消申請報告 (原件正本(收取)1份,電子件1份)
注意事項3 . 承擔企業取消后責任的保證聲明書一份 (原件正本(收取)1份,電子件1份)
注意事項4 . 《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》及信息表原件及復印件 (原件正本(收取)1份,電子件1份,復印件1份)
注意事項5 . 符合性聲明 (原件正本(收取)1份,電子件1份)
注意事項6 . 經辦人授權證明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(原件正本(收取)1份,電子件1份)
三、辦理依據
1.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50號)第十條
2.《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》(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)第五條、 第五十七條、第五十八條、第五十九條、第六十條
3.《關于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【2014】第26號)全部